被遗忘的承诺者

日记 武陆柒 0评论
一篇“被遗忘的承诺者”最近在微博上引发了热议,文章讲述了一位大学生和他之间3年践一诺的美好故事,感动了无数网友。仅一天时间,文章阅读量突破900万人次,转发数达到16万,有9万多名网友对这条微博点赞。

事情应该发生在2012年9月。X的求助帖在当时的微博引起了很大关注,北京青年报、法制晚报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“大学生微博募捐救父”做过报道,很多人伸出了援手,但是大部分好心人估计都不会想到这位小伙子3年后会做出如期还款的事情。

那个求助帖中,写着这样的一段话: 


 
 “……虽乳臭未干,但我以人格作保向您筹借善款。因为哪怕仅仅是一块钱,一毛钱对我来说都非常重要,也是极大的帮助。我希望您给我一个详细的账号,我会在3-5年内把钱打给您。因为是借,我承诺每年支付5%的利息给您。无论我以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,或是工作的变动或升迁,我都会及时将我的联系方式和所有情况公开,不会让您找不到我。毕竟您的任何一分钱都凝聚了您的辛勤汗水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不劳而获。真心谢谢您了!前一段时间,村里的父老乡亲为父亲捐助,母亲就说过,如今我也同样申明:您的借款中,家里不富余的不要,家里孩子外出打工只有老人在家的不要……”

正如笔者说的:在这个忙乱而又现实的时代,我已经想不出来,还有什么比完成自己的承诺更宝贵的事,哪怕它已经被人遗忘! 
 
那承诺与信用能混为一谈吗?
 
也有区别的,信用实际上是指“在一段限定的时间内获得一笔钱的预期”。你借得一笔钱、一批货物(赊销),实际上就相当于你得到了对方的一个“有期限的信用额度”,你之所以能够得到了对方的这个“有期限的信用额度”,大部分是因为对方对你的信任,有时也可能是因为战略考虑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为之。

这种感觉有点像什么?有点像你手里的信用卡,我们刚刚参加工作的青年群体,积蓄不多,如果遇上自己喜爱或急需的物品时,就可以采用分期付款,这不仅可以减轻消费者的还款压力,还可以提前享用自己心仪的商品。

我也有两张信用卡,一张中信信用卡只有
6500额度,一张招行的,额度25000。平时中信的很少刷,一年就提高了2000块而已,招行的多一点,主要有定期的活动,还有就是它本身的手机APP不错,生活里用得比较多罢了。

其实信用卡的额度也跟你本身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有关系,用得次数多,额度就高,甚至你不要求银行调额度,它自己就提高了。消费还款记录良好,还款能力增加,它干嘛不刺激你消费?

有一组数据“度娘”出来的:2014年招行累计发卡量5981万张,广发累计发卡量3450万张。新发卡增速方面,广发银行以608万张的绝对优势大幅领跑同业,紧随其后的是招行新增599万张。

未来信用消费的确成为了一种主流的消费观念,看你日常生活里的现象就可以体现出来啊,除了你手上的信用卡,支付宝的“花呗”、京东的“白条”,对了,还有一个“借呗”,貌似日利息很低?0.045%。

也就是说如果你短时间内借10000元,一万元1天利息4.5元,这样算高利贷吗? 

当然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,信用是难得易失的,费十年功夫积累的信用,往往由于一时一事的言行而失掉。

从一个小伙子承诺并且实施还款给好心人的事情开始谈,潜移默化的又说了这么多,或许在当事人来看,今天的还钱只是在践行当初“借钱”的承诺,但在现实社会诚信严重透支的当下,不得不说是一种稀缺品,更何况尽管当初承诺的是“借钱”。

那朋友借你钱,你借吗?第一,看人;其次,做好心理准备。

不管什么情况,借钱给朋友时都尽量做好对方不还的准备,
如果不能承受有借无还的结果,那就建议不要借了。(当然,其结果有可能会友尽)

综上所述,拿钱衡量一个人的人品还是值得的,不管是还与不还。 


我觉得:“平时多烧香,遇事有人帮”的话是对的,但是人情太贵,我欠不起,有事的话还得靠自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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